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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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2-0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20〕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 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申请硕博连读: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及以上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合格,课程学分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必须在进入博士阶段前完成1年的专业实践。硕博贯通培养试点院系的在读一年级学生,如符合条件可申请,但须在第一学年结束前满足课程学分要求。

4. 申请临床转博:本校在读三年级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医疗活动中没有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及职业素养。

5. 身心健康。

二、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申请及资格考试工作程序

1. 个人申请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的硕士研究生(2021级硕博贯通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申请并参加考核),登录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系统提交申请(http://yjsxw.hust.edu.cn/SigninXw.html),上传个人课程成绩单、专家推荐信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申请时拟申请博士导师信息待2023年博导资格确定后再选填(系统登录指南见附件)。

2. 就读院系初审

院(系)根据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位课程成绩、课题进展或专业实践工作完成情况,选择符合条件者参加硕博连读、临床转博资格考试。

3. 资格考试

院(系)依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申请本单位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的研究生进行资格考试;参加硕博贯通培养的单位,参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适合硕博贯通要求的考核办法,对2021级硕博贯通培养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

4.结果公示

各院系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对符合申报条件研究生资格考试。在资格考试结束后,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确定具有硕博连读、临床转博资格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5.分批次审核并拟录取

各院系在上年度学校下达博士计划80%范围内,统筹考虑已拟录取的直博生和拟公开招考情况,最迟在“申请-考核”材料审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和生源情况,从候选人中确定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待完成“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复试)选拔后如有剩余计划,可在候选人中确定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6.上报材料

各院系将正式确定的具有硕博连读、临床转博资格人员名单汇总表(从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连同研究生个人申请表(系统导出)、成绩单等材料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临床转博研究生材料报同济校区贾老师)。

7.完成报名录取程序

确定的拟录取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研究生需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通知(一般为6月)在招生系统填报博士录取信息并缴费,完成全部程序后学校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是学校选拔优质博士生源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考核,择优选拔。

2. 各院系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详细的资格考核工作细则并在工作正式开展前发布。资格考核应由学院统一组织,严格考务管理,在命题、制卷、组考和阅卷等环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日

 


附:申请硕博连读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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