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破我校交叉研究增长点,探索交叉学科建设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师生从事交叉研究及学科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校科技〔2021〕12号)、《华中科技大学“十四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白皮书(自然科学)》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交叉研究支持计划”项目遴选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独立开展探索研究的能力、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能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项目选题需围绕《华中科技大学“十四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白皮书(自然科学)》规划的交叉研究方向(附件1)。研究任务需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拟开展研究内容具有颠覆性、前沿性、原创性,有望在新的科学发现、新的技术路线、新的技术产品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
4. 牵头单位为校内各单位,同时必须联合校内多个院(系)共同申报,有校外单位参与的,不得转拨经费。
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在研项目负责人;获得学校各类计划资助,仍在资助期,或未结题,或结题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人员不可参与申报。
6.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联合申报,项目核心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前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二、申报指标
1. 本计划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医科(含附属医院)申报指标另行下达。
2. 当年以学校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所在单位可额外增加相应获批数量的指标;申报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交叉学部杰出青年基金进入答辩环节未入选的项目,可不占所在单位申报指标,单独推荐。
三、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 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学术评议,通过评议的项目按限额指标报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3. 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 学校公示。学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5. 批准公布。科学技术发展院对通过评审和公示的项目报学校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布。
四、资助期限及额度
1.项目执行期为3年,学校对每个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所在单位和科研平台从自有经费中设立交叉研究专项,对项目提供支持和配套。对依托单位资源投入多、政策配套较好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单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2. 附件材料1套,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包括:
(1)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2)配套资金承诺书。
(3)其他附件(五篇代表作论文首页、成果专利、伦理审批等)。
3.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院重大项目办公室,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zdyfjh@hust.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海祥、裴宇翀 电 话:027-87558314/8315
邮 箱:zdyfjh@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申报指南.docx
2.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3.华中科技大学交叉研究支持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10月7日